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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约结构、产权与外部性

                                        郭玉闪

参考文献:

1、 Toward a Theory of Property Rights,Harold Demsetz,AER, 1967 ;

2、“合约结构和非专有资源理论”,1991,出自《经济解释—张五常经济论文选》,张五常,商务印书馆,2001;译自:The Structure of a Contract and the Theory of a Non-Exclusive Resource,Steven N. S. Cheung,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 1970;

3、The Problem of Social Cost, Ronald Coase, JLE, 1960。

在我看来,张五常至少有两篇论文有很大的机会成为经典: 1974年的《价格管制理论》,1983年的《企业的合约本质》。当然,要说到对真实世界的理解,张五常还有一篇论文也非常重要,那就是1970年的《合约结构和非专有资源理论》。

这篇论文提出了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合约结构。在真实世界里,产品与生产并不是如标准教科书上描述的那么简单,只有一个产品以及一种市场标准价格;一般的,生产总要涉及到多种资源的联合应用,这些资源还分属于不同的所有者。此时,会出现资源的部分或者完全转让,而且,正如张五常所言,“投入与产出的物质属性越复杂,合约条款就越复杂”。这些复杂的合约条款构成了一种合约结构,包含了对资源的一系列边际上的选择与定价。

严格的说,整个市场都是一个合约结构,各种资源在此交换,各种边际都得以定价并交易。在各种边际后面,是人们围绕资源各种边际价值的竞争。正是这些边际选择之复杂,才构成了真实世界的复杂,同时,也衍生出了一些复杂的理论,比如自外部性的分析。

在每一个边际选择上,既可能产生损失(cost),也可能产生收益(benefit),在一些情况下,经济活动或者选择会给不相干的人带来损失(external cost)或者收益(external benefit)。对此,外部性理论倾向于认为,这偏离了社会福利(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出现了差异),因而在出现这种偏离的地方,也就是经济活动存在外部性时,社会应当介入并强制纠正。

张五常(Steven N. S. Cheung),1935年12月1日生于中国香港。1967年获得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经济学博士,师从阿尔钦。1969年获得芝加哥大学经济学博士后学位。此后曾任教西雅图华盛顿大学和香港大学。张五常的专业研究领域是交易成本和财产权利。他以私有产权和交易成本方面的研究知名,并以其1980年代开始的、对于中国改革开放政策的经济研究而获得广泛的声誉。他始终坚持基于真实世界观察而进行的经济解释,也是第一个将芝加哥学派经济学介绍到中国的经济学家。

张五常在这篇论文里最重要的看法,是指出外部性定义的混乱,外部性是“处理一般问题的笨方法”(Cheung,56)。从合约结构的角度看外部性的产生,无非就是:(1)(该边际)没能进入合约,(2)进入合约,但是约束条款不全面,(3)有约束条款但是不准确(Cheung,51)。由于以上原因,所以产生了一些额外的损失或者收益。应当说,与外部性概念相比,合约结构把世界的复杂性引入进来,从而在理解真实世界的经济活动上要远为根本与本质。从合约结构看世界,当出现所谓外部性时,我们应该做的事情不是着急着用税或者其他强制手段进行干预,而是应该如张五常在这篇论文里提示的,彻底抛弃外部性这个概念,转而对细节发问,为什么一些行为边际没能进入合约?缺乏排他性产权还是因为交易成本太高?为什么在一些边际上排他性产权没能出现?是被法律禁止还是因为执行的成本太高?等等(Cheung, 58)。

显然,张五常的观点主要承继自科斯,尤其是科斯1960年的论文《社会成本问题》,在这篇论文里,科斯用了很大篇幅批评了从英国经济学家Pigou开始的外部性理论(科斯称为Pigovian tradition),更是第一次(如果不算上Frank Knight)清楚的把产权安排与所谓外部性问题的解决关联在一起。在科斯的基础上,张五常把科斯的逻辑推到极致,从对一种边际的探讨推导到多种行为边际,从一种资源的应用推导到多种资源的应用,乃至最后整个市场本身就是一个合约结构。从这个意义上说,张五常是经济学里合约分析的开创者之一。他的研究的影响可以在很多后续的文献里看到。比如Y.Barzel关于“私域里的公域”的分析等等。

也是受科斯的启发,德姆塞茨(H.Demsetz)在1967年写了一篇非常重要的文献《Toward a theory of property rights》,德姆塞茨用比科斯更简练的语言分析了产权在分配资源上的主要功能:激励对外部性的内生化(A primary function of property rights is that of guiding incentives to achieve a greater internalization of externalities)。没有外生于这个世界的外部性,总有人要从中受益或受损,一项经济行为所带来的影响之所以会成为外部性,那是因为将之转化成为交易方的内在成本或者收益太昂贵了以致于不值得(Demsetz, 348)。

所以,在德姆塞茨看来,任何一个经济行为所带来的损失或者收益,都潜在的能成为某种外部性,只要将该经济行为内部化的成本高于收益。一般来说,两种情况下会产生外部性问题,第一,交易中“天然”具有的高成本,第二,法律禁止自由交易。

用法律禁止自由交易会产生很多典型的外部性行为。如毛泽东时代的中国,因为不允许自由交易,所以,从农村的人民公社到城市的国有企业或者工厂存在大量的搭便车行为,从而导致经济系统效率极低。相反,一旦开放自由交易,相当多外部性会消失。德姆塞茨举了一个例子,企业用奴工的行为可以视为具有外部性,因为企业只要给奴工提供最基本的生存资料即可,不需要像用自由工人那样付出代价,所以企业从奴工中得益了,这是外部性。但是,如果允许奴工与企业交易,企业给奴工自由,奴工就可以用他成为自由民后的未来收益来回报企业,这就把奴隶制下的成本内生化了。德姆塞茨认为,这正是封建制下欧洲(feudal Europe)所发生的事情:从奴隶制到自由民(from serf to freeman)。这个例子后来Y.Barzel等做了更深的挖掘,写成了另外一篇经典论文,1977年的《奴隶制的经济分析》。一定程度上,对奴隶制的这些研究可以用来解释中国改革开放带来的经济增长。这也恰恰是国内经济学家周其仁最关心的一个问题:在完全封闭的计划经济时代,中国为什么会产生出改革的动力?会开始允许自由交易?

交易中天然的高成本所产生的外部性,会随着新技术或新知识的出现而改变。新技术或者新知识带来了与之前不同的损失或收益,于是以前无法内生化的外部性也开始内部化了,换言之,私有产权出现了。

一个经典的例子,是德姆塞茨在论文里所举的北美洲印第安人部落的土地产权的形成过程。魁北克地区的印第安人部落,当皮毛贸易未兴起之时,捕猎只是为了获取食物和少量家用皮毛,因此是随意而自由的,也导致了过度捕猎等所谓外部性问题,即没有人去考虑自己的捕猎行为对别人的影响以及整个地区应维持住的猎物的合理规模。随着北美皮毛贸易的发展,新知识出现了:动物皮毛的价值剧增;为了最大程度上的获取在动物身上新出现的这些巨大收益,印第安人的行为也开始跟着变化:他们开始按家庭为单位彼此划分打猎区域,做出标志,互不侵犯。于是,我们可以观察到,随着一种新知识的出现,私有产权在印第安人部落的出现,消灭了原来自由打猎下的外部性,排他性的产权体系开始确立。

有趣的是,同样是印第安部落,在北美洲的西南部草原,就没有发展出魁北克地区的私有产权体系。造成这个差别的奥秘,在于草原动物与森林动物的区别。首先,至少在欧洲人把牛(cattle)带到北美西南草原之前,草原动物的皮毛没有森林动物的皮毛值钱;其次,魁北克地区,比如Labrador半岛,为森林所覆盖,森林里的动物,一般活动范围小,而草原动物,活动范围极广,因此北美西南草原上的印第安人就很难学习魁北克地区的印第安人那样,通过划分地盘来确立对动物的排他性的产权。换言之,除非能出现新技术控制草原动物的流动,否则,即使草原动物的价值也剧增,对西南部草原的印第安人来说,依然无法克服捕猎上的外部性行为。

不消多说,德姆塞茨1967年的这篇经典论文所讨论的主题,如果用张五常1970年论文里合约结构的分析框架来说,谈的其实是张五常归纳的外部性产生三个原因中的第一个,即没能进入合约的边际。这也能看出德姆塞茨对张五常的影响以及张五常对包括德姆塞茨、科斯在内的这些经济学家观点的归纳。

当然,同样讨论外部性,科斯的方法、德姆塞茨的方法与张五常非常不同。但无论如何,合约结构的角度/方法以及产权的角度/方法,是他们共同给经济学带来的最重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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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玉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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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知行社会经济研究所(www.zhuanxing.cn)创始人,所长。主要研究领域为民生、公共政策方面的管制经济学分析;是推动中国出租车业放松管制改革的主要学者之一,同时多年来也一直在其他诸多与民生相关的垄断产业里倡导破除垄断的管制改革。从2003年开始也大量参与各类公民行动,包括人大代表选举、参与创办公盟以及各类法律援助行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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