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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刊于经济观察网,此处略有修改。

 

姚明退役了,与李连杰一样也要组织一个基金做慈善。但可以预料,在中国做慈善,纵然有名如姚明,也不会那么顺当的。想想壹基金,在早已家喻户晓的情况下申请独立注册,也几度挫折,差点流产。而姚基金目前与壹基金起步时一样,也只是挂靠在官方基金会下运作,日后能否获得独立地位,完全不可测。 

姚明与李连杰等明星的这种自发慈善行为在中国所遭遇的困境,既不在他们的爱心或能力的缺乏,也不在人们是否支持,完全在于官方的制度障碍。但另一方面,诸如中国红十字会等官方慈善机构,就算出尽丑闻也不影响他们的生存。 

民众自发的慈善与官方慈善之不同境遇,正可见中国公益之难之怪之不可理喻。显然,要完整理解中国公益,还得从理解中国官民关系开始。

 一点道理

 从道理上说,官民之间本应该是清楚的。 

官履行的是国家职能,靠民交的税养着;国家职能之外,全由民自主。而且,国家到底有哪些职能,也得经过一套政治程序由民来做主。如果民不满意了,可以通过这套政治程序取消官承担的一些职能,或者保留职能不变,但换一批官。 

这种官民之间关系的版本可以称为现代国家版本。

 中国版本却是倒过来的。最开始一切事情都是官做主的,所以民不仅要养着庞大的官员群体,连怎么养自己都得官安排。最后这种体制维持不下去了,才有了改革。但改革没有改变官民关系的本质,不过让民有了一些空间决定如何养活自己。至于国家职能到底应该多少,官们的规模应该多大,统统不由民说了算:民只有交税的义务。 

一点历史 

让老百姓有一点养活自己的空间,这件事情用官方术语描述,被称为“允许私人办企业”。这么简单的一件事情,也要到2001年《公司法》通过才算基本完整的完成。事情复杂的原因是因为官们要处理一个对他们来说极其重要的问题:政企分开。因为国有企业成为包袱,所以需要脱离政府,走向市场;因此需要保障,需要成为现代企业,于是才有了关于创办企业的一系列法律规范,有了一些最基本的规则。相对于政企分开,私人企业的出现与发展,不过搭些顺风车。 

也幸亏有这个顺风车,让老百姓在官以及官控制的国企之外拥有了老百姓自己的企业、创造了就业,还创造了传奇。一批批最宝贵的企业家也随之成长起来。然而,即便如此,官民之间的划分依然清楚:所谓事关国计民生的、重大的行业,也就是对老百姓最重要的行业,那是国企才能做的生意,民无权涉足。换言之,对老百姓越重要,老百姓越不能自己做主。 

所以,于今回顾,这三十年改革,民其实也就正式有了一点空间做生意;其他方面的空间依然阙如,比如社会慈善、环境保护、公民救助等公益事业。 

当公益是权力 

就既有官民之间关系而言,做善事或公益不是权利,而是权力,还掌握在官的手里。目前而言,慈善的权力分门别类的掌握在各种事业部门手里,比如人道救援在官办红十字会,慈善在官办慈善协会及基金会,工人的福利在官办工会,妇女保护在官办妇联,律师自我管理在官办律协等等。 

当做善事或公益都成了权力后,事情就会变得复杂且古怪。比如如果有一部分老百姓出于同情心或爱心,要自发去为援助另外一部分老百姓时,他们无权自己成立一个基金会进行募捐;他们也无权自己组建一个专门的公民组织去招募同道专力致力于某项公益,除非他们能到官方的批准变成官方的一部分,或者受官方控制。再比如部分行业里,老百姓自发的想自我组织自我管理,可是却无在官方行业协会之外另组建一协会的权利,只能被动的参与到官方协会里。典型的如北京律协,两年前还因此与一些想组织自治律协的律师发生激烈的矛盾。 

对官们来说,权力掌握公益的“好处”显而易见。

第一个好处是可以蛮横:即只能我做公益,而且除非经我批准,否则就算我不做也不能让别人做。

第二个好处是无需任何交代:就算做的再差、再让老百姓不满意也可以赖着不走。比如红十字会。哪怕红十字会吃了天价餐还用了公益名义做商业;哪怕声誉扫地、数万名网民对红十字会说呸;哪怕没有人再对红十字会捐款;只要权力不倒,至少有财政拨款支持,红十字会也就不会倒。

 所以,当权力掌握公益时,不需要热爱公益,只需要热爱权力。热爱权力是官们做公益的起点。与官们相反,如果不热爱公益,老百姓就不会自发投入到公益或慈善中。热爱公益是民做公益的起点。而且因为没有权力做后盾,老百姓做的慈善或公益机构要想赖着不走,只有一个方法:那就是保持最良好的声誉。社会一旦不信任,那就只能立即破产。保持声誉是民做公益的重点,正如保持对权力的控制是官们做公益的重点。 

重要的是开放

 可见,在官民之间,从事公益与慈善的区别又清楚又巨大。所以过去三十年,当官们忙于搞“政企分开”而无暇进行“政事分离”时(即事业单位从政府部门分离),有一些富有同情心的老百姓虽然有着巨大的自发冲动要去援助另外一些老百姓,但他们并未能获得自由做善事的空间。 

或许与私有企业在中国的发展要顺风“政企分开”一样,只有当官们觉得日益庞大的事业部门成为不堪忍受的负担,需要用“政事分开”再做一次政府职能转型,那时民间公益才能搭乘顺风车,获得一些自主空间。 

实际上,事业部门的确已经是沉重的负担,而且绝不仅仅是政府的负担,更是社会的负担:近3000万人靠着官方身份而非公益理想在各类公益事业中生存,靠着各类政府特权而非社会声誉垄断做善事的资源。如果不立即做改革,将官办慈善、官办公益与政府脱钩,改革成民办身份,良好的社会慈善与公益绝难在中国立足并发展。 

和全世界所有热爱美好生活的国家一样,中国社会当然也需要良性健康的慈善与公益。所以, “政事分离”的改革重点不在事业部门本身,最最要紧的,在于将权力从公益与慈善中剥离,撤除民间进入公益与慈善的门槛,开放空间,让民间自由办基金会、办公民援助机构、办学、办医院等等。 

让自由的民间公益扎根吧。

 

郭玉闪 201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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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知行社会经济研究所(www.zhuanxing.cn)创始人,所长。主要研究领域为民生、公共政策方面的管制经济学分析;是推动中国出租车业放松管制改革的主要学者之一,同时多年来也一直在其他诸多与民生相关的垄断产业里倡导破除垄断的管制改革。从2003年开始也大量参与各类公民行动,包括人大代表选举、参与创办公盟以及各类法律援助行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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